本筆記整理兩篇 FDA 利弊分析相關指引,讓我們一起看看 FDA 的 510(k)/PMA/De Novo 審查員,如何盡可能用科學方式來做利益/風險權衡這個「藝術」工作吧!
美國醫材法規
醫療器材拿到上市許可後,可以修改設計、說明書嗎?需要注意什麼呢?需要重新申請上市許可嗎?本篇筆記整理美國、台灣的相關規定給大家!
申請 FDA 510(k) 時,常會聽到「Predicate device」,這已在上篇文章〈如何使用 MULTIPLE PREDICATES 來證明 SUBSTANTIAL EQUIVALENCE〉中介紹了。可以說,不懂「Predicate device」,就不可能申請 510(k)。 在本篇文章中,我們想要跟大家分享 FDA 510(k) 中較冷門的「Reference device」。 有多冷門呢?有家知名本土顧問公司的首席顧問 (aka 創辦人老闆) 在和我們的 510(k) 補件會議上說:「沒有 Reference device 這種東西。」
本文將陸續新增申請 510(k) 時可能遇到的問題,以及解決方式。
想知道… 什麼是「Direct Marking」?哪類醫材 UDI 需要 Direct Marking 在產品上,哪些不用?標示的方法為何? 看這篇整理就 OK 了!
我們法規人員如何為北極熊的家盡一份心力呢?最好的方法,就是遵守 FDA 的 eCopy 規範,減少用紙。 本篇文章介紹了〈eCopy Program for Medical Device Submissions〉指引的重要概念,而在另一篇〈要符合哪些標準才是合格的 eCopy 呢?〉會介紹符合的細節。
總結重點 FDA 推出了 510(k) 審查試行計畫,希望利用 eSubmitter software 協助廠商準備 510(k) 送審資料。 期望可以透過此計畫,將原本表訂 90 天的傳統 510(k) 審查期限,降低為 60 天。(加速原因:沒有 RTA review;廠商與審查員互動更為即時,要求補充資料時不會暫停審查時程 (review clock)。) eSubmitter software 可協助廠商架構 (construct) 510(k) 送審資料,但最後仍須輸出 ZIP file,以 USB …
想申請 510(k) 卻不知道要準備哪些文件,只好花錢請顧問幫忙嗎? 看完本篇文章,大家就可以捲起袖子自己準備 510(k) 文件,把顧問費省下來吃大餐囉。
北極熊的家越來越熱了,地球的肺越來越小了,現在全世界都在想辦法減少資源消耗與汙染,世界領導品牌 FDA 當然也不例外, FDA 推行了 eCopy 政策,目的是希望可以減少文件的用紙量,以電子檔文件取代紙本文件。(台灣衛福部目前在試行的「醫療器材查驗登記電子化送件系統試行暨推廣計畫」也有相同目的,我們團隊今年 (2020 年) 也有參加呢!) 這篇文章說明了 eCpoy 的細部要求,輔以眾多 FDA 指引內的圖示,希望讓大家只看這篇,就做出合格的 eCpoy 文件。
510(k) 的核心概念是「透過比對規格,證明預期上市醫材與已上市醫材實質等同 (Substantial Equivalence, SE),藉此證明產品的安全與有效,減少臨床試驗的需求。」 但有時研發出來的產品很難完全和「某一個」已上市醫材實質等同 (SE)。因此,FDA 開放某些條件下,可用「多個」類似品 (Predicates) 來證明產品的安全與有效。 本文利用〈The 510(k) Program: Evaluating Substantial Equivalence in Premarket Notifications [510(k)]〉來說明哪些情況下,可用「多個」類似品 (Predicates) 來取得符合 510(k) 要求的 SE 證明。